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从2014年开始,市财政局设立财政贴息专项资金,扶持宿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转型升级,每年预算安排15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用于龙头企业当年新增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据了解,市财政局、市农委,对各县区上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严格审查,全市确定了32家合规的龙头企业。同时,人民银行对合规龙头企业的贷款种类、金额、支付利息等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对贴息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相关文件规定,32家龙头企业共享受贷款贴息金额817万元,其中砀山县8家、贴息金额188万元;萧县5家、贴息金额135万元;灵璧县4家、贴息金额112万元;泗县3家、贴息金额68万元;埇桥区10家、贴息金额254万元;市直2家、贴息金额60万元。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已将农业产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到各县区。
( 来源:拂晓报 作者:许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