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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用新标准防治城镇内涝 下穿立交道路宜设置积水自动报警
【字体: 】【2024年04月29日】【责任编辑:飞鱼】【阅读:425 次】

  今年汛期将至,如果遇上急暴雨等情况,我省该如何应对?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据悉,该新规目前已开始施行,包括合肥市在内的多个城市正在进行各项防涝备汛工作,将聚焦城市内涝、圩区安全、山洪地质灾害等风险点。

  城镇低洼地段等区域宜设置监测装置

  据悉,我省每年的入汛时间是5~9月,其中6~8月是主汛期。新规提出全省城镇内涝防治应遵循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内涝防治应采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科学采用雨水径流控制,削减径流峰值、泵站强排等工程措施。城镇内涝防治工程应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系统的运行宜实现信息化、智能化。

  城镇低洼地、下穿立交道路、行泄通道、地下空间等区域,是汛期实施水位监控的重要区域。应采取在线和人工监测相结合方式,设置排涝防汛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适时接入城市生命线系统。其中,下穿立交道路应设置地面积水深度标尺、标识线和提醒标语等警示标识;宜设置积水自动监测和报警装置。

  下穿立交道路排水应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并防止倒灌。当没有条件设置独立排水系统时,受纳排水系统应能满足地区和立交排水设计流量要求,宜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且互不连通的系统。为了加强排水功能,下穿立交道路宜设置横截沟和边沟。横截沟盖和边沟盖的设置,应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地下轨道交通、地下公共人行通道等地下道路与交通设施的出入口,应高于周边地面600毫米,出入口设置排水沟。

  雨水调蓄设施设置使用“有规可循”

  内涝防治应采取综合措施。新建区域宜考虑优化平面及竖向设计,控制雨水径流等措施,预留排水设施用地,明确行泄通道;建成区宜结合区域改造、用地布局等情况,考虑雨水径流控制﹑雨水管渠改造﹑设置雨水调蓄等措施。对于易涝点整治,应依据“系统优化、综合治理、近远结合”原则,以排水分区为单元,通过源头减排﹑管网与泵站改造﹑调蓄设施和行泄通道建设等综合措施,制定整治方案。

  其中,雨水调蓄设施应优先利用自然洼地、坑塘沟渠、绿地和景观水体等条件,结合城市空间和竖向设计营造雨水滞蓄空间;必要时可建人工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和回用设施不应对周边建(构)筑物、道路等产生不利影响;且不应给居民生活造成不便,对卫生环境产生危害。在人口和建筑物密集或不具有空间条件的区域,宜设置地下雨水调蓄设施。地下雨水调蓄设施宜健在绿地、广场和停车场下方,调蓄设施周围和上方应留有检修通道和空间。地埋式蓄水池长时间未使用或未彻底放空的,清淤冲洗前,应进行有毒、有害、爆炸性气体检测。对兼用雨水调蓄的公共设施,在雨水排空后应进行消毒。

  利用城市绿地及下沉式广场作为雨水滞蓄空间的,应采取保障公众安全的防护措施,设置必要的标识,标明启动条件、淹没范围和最高水位。对外水顶托现象突出造成自排能力不足的区域,应通过新建或改造排涝泵站,提升强排能力。

  根据城镇内涝预警,适时对城镇河道、排水渠道进行预排,包括在暴雨前预先降低内河水位;暴雨后,一般地区应在24小时内将内河水位排至设计水位;暴雨前宜将调蓄池排空。

  聚焦城市内涝、圩区安全、山洪地质灾害等

  近日,合肥市也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要求,强化汛前准备,完善抢险救灾体系,推进防汛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监测预警、预案演练、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工作,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应对能力。该市将聚焦城市内涝、圩区安全、山洪地质灾害等风险点,从细从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加快在建涉水工程进度,落实直达基层临灾预警“叫应”机制,确保外洪能防、内涝能排、人员能撤。

  目前,合肥市相关部门正在采取多项措施防涝备汛,“以突出防范极端暴雨等灾害性天气为工作切入点,保障安全度汛。”据合肥市排管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正在全面开展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编制汛前检修计划并推进落实,加大排水设施清疏养护力度,确保管网排水畅通、设备正常运行。“城市下穿桥、地下通道、地下轨道站点、低洼路段、小区、排涝泵站等,是今年汛期巡查值守和应急处置的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将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人员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落实城市下穿桥等重点部位‘一桥一组,一处一岗’定人定岗值守。”

  ( 来源:安徽商报  作者:姜志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