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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罗河镇:“三原则”全面开展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工作
【字体: 】【2019年04月05日】【责任编辑:泽原】【阅读:323 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进一步规范全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真正把低保资金用到最困难的家庭手中,庐江县罗河镇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坚持应退尽退原则。对现有低保户采取“四看”测评法(看家庭收入、看家庭成员、看家庭财产、看家庭支出)和“十八条”排除法,对“四有户”(即:户内有消费性车辆、有商品房、有出资企业、有财政供养人员)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低保户做到应退尽退。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综合考虑因病因学等家庭支出大、住房属危房、遭遇重大家庭变故等因素,重点保障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因灾致贫返贫家庭,对经综合评估未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实际生活确实困难的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并给予临时、医疗等专项救助,切实做到救助对象保得准,杜绝“漏保”、“错保”现象发生。

  坚持分类施保原则。建立完善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信息采集制度,根据其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将低保户定期调整为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分类救助、定期核查、动态管理,确保救助资金用得好,低保整治工作出实效。

  ( 来源:庐江县罗河镇信息站  作者:王梦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