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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字体: 】【2015年03月11日】【责任编辑:萍萍】【阅读:1307 次】

  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安徽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安徽代表团团长张宝顺,副团长王学军、臧世凯、詹夏来、胡连松、王翠凤、谢广祥参加审议。詹夏来主持全体会议。

  王学军、胡连松、毕小彬、赵皖平、薛颖、罗平、刘德培、陈光辉、缪学刚、高莉、白金明、李爱青、杨桂生、王彪、崇泉等代表先后发言。大家一致认为,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是“管法的法”。适时修改立法法,对于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这个修正案草案已经比较成熟。代表们就进一步完善立法细节,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指出,要以立法法修改实施为契机,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为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要增强立法针对性,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要增强立法时效性,对实践提出的立法需求作出迅速反应,主动谋划,适度前瞻;要增强立法系统性,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订或废止不合时宜的法规规定,确保各项法规相互匹配、统筹协调;要增强立法公开性,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吴林红 黄永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