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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扶贫模式 助力脱贫攻坚——记寿县明柱花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字体: 】【2019年06月05日】【责任编辑:泽原】【阅读:359 次】

  一、合作社概况:

  寿县明柱花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2月,是炎刘镇炎刘街道村办企业,合作社采取村集体+股东+农户(贫困户)的经营模式。拥有基地面积1500余亩,年产值200多万元。合作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成立了领导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合作社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18年度炎刘街道集体收入135万元,在全县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其主要收入就是来自寿县明柱花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17年,炎刘街道还被评为“省级森林示范村庄”。

  二、基地建设情况:

  合作社土地实行三结合方式,即:新桥产业园征用的闲置土地+村集体土地+流转土地。2013年植树270亩,2015年植树146亩,2016年植树586亩,2017年植树312.8亩,2018年植树185.2亩。基地栽植的树种主要有垂柳、红叶石楠、桂花、栾树、紫薇、冬青、黄杨、红叶李、香樟等品种。年可向市场提供各类花卉苗木5万余株,产值200余万元。

  三、示范帮扶带动情况:

  合作社是在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的关怀支持下发展壮大的。“吃水不忘打井人,致富不忘帮乡邻”!带动更多的人共同致富更能体现一个企业的社会价值。近年来,合作社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取得了明显成效。

  1、土地流转得租金。合作社通过流转农民及贫困户的土地,可让贫困户获得流转土地收入,平均每户农民每年每亩可获土地流转租金700元以上,既增加了收入,又降低了经营土地的风险,充分利用了闲置土地,实现了土地效益最大化。

  2、贫困户务工得工钱。合作社为了发展自身产业,让贫困户在家门口就业,在基地务工。花木基地长年看护6人,正常用人30-40名,高峰期多达100余人,用工以贫因户为主。真正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每人每年最低可增收6000元,最高可达1.5万元,平均每天务工收入在80元以上。

  3、合作社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同时,每年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帮助贫困户改善家庭条件。2017年,合作社对陈德功、王义昌、王康华、高道清、王光好5户贫困户房屋进行了修缮。共投入资金1.75万元。

  4、产业带动得实惠。合作社采用“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经营模式,将贫困户联结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使用统一标准组织生产,在种植管理上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引进良种,统一种植,统一施肥、统一用药,统一技术培训与指导,统一收购。同时合作社还聘请林业技术人员举办技术讲座、入户指导、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贫困户技术知识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贫困户的组织化程度和生产技术水平。由于采取六统一种植模式,不仅产品质量得到提高,还主动适应了市场需求,增收效果明显。实现合作社效益和贫困户收入同步稳定增长,变“输血”为“造血”,通过产业带动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贫困户有了属于自己的产业,保障了脱贫效果的可持续性。

  四、今后发展规划:

  合作社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同时,准备对部分特困贫困户的社会养老保险由合作社代缴。同时,为了更好地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炎刘街道村两委准备在党群活动中心西边建设扶贫大市场,为扶贫户的农副产品交易提供平台,从而带动更多的贫困户增收致富。

  ( 来源:淮南市寿县炎刘镇扶贫办  作者:马道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