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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每乡镇建个养老服务中心
【字体: 】【2018年10月19日】【责任编辑:于梅】【阅读:1175 次】

  重阳节前一天,在东至县洋湖镇高山村,上百名60岁以上的老人齐聚村老年协会,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活动现场,新当选的村老年协会负责人王汉江郑重地向老人们承诺:“今天大家推选我当负责人,我一定会全身心地投入,让老年协会真正成为大家的精神乐园! ”

  根据省老龄办发布的《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2017)》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省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133.0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6.05%;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854.7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2.11%,分别比2016年底高出0.44、0.56个百分点。 “如何让老年人快乐享受晚年生活,将成为我省未来养老体系建设的关键。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补齐农村养老短板

  一直以来,农村养老都是各地养老服务的短板。为解决这一难题,我省日前发布的 《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2018-2020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中提出,要构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在每个乡镇设置1个具备养老服务和政策指导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人员配置通过成立基层老年协会、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人员整合等渠道解决。通过开展自助互助服务、无偿低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日托、文化娱乐等服务。

  同时,乡镇要依托养老服务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等,对辖区内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开展联络人登记,建立应急处置和评估帮扶机制,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登记。鼓励农村自理老人居家养老,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组织农村留守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照护农村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培育农村互助服务队伍。鼓励各地发展子女众筹资金开展互助养老、老年人集中居住互助养老等农村居家养老互助模式。

  全面放开养老市场

  “依托政府搭建的养老服务机构,不足以满足当前社会需求。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基本成型,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70%,护理床位占比不低于30%。

  如何鼓励社会机构进军养老行业?我省提出,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可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的服务网点,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经民政部门核准后,可以实行“一照多址”。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离不开医疗人员和技术支撑。 《行动计划》明确,要做强医养服务供给主体。要求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入住50人以上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必须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和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2020年底前全省医养签约率达到100%。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支持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享受与民办养老机构同等扶持政策。

  此外,我省还将完善基本医疗和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经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按规定通过评估后,可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协议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作者:王逸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