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第二季度杀虫剂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我省有3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质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本次国家质检总局共在北京、安徽等11个省、直辖市,抽查了200家企业生产的246批次杀虫剂产品,对有效成分质量分数、有害杂质质量分数、有效成分悬浮率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有1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安徽金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2月19日生产的300毫升装、“乐尔喜”牌1.8%阿维菌素乳油,乳液稳定性项目不合格;铜陵福成农药有限公司1月8日生产的300毫升装、“福成”牌1.8%阿维菌素乳油,水分质量分数项目未过关;安徽长城生化有限公司3月5日生产的 300毫升装、“好先生”牌3.2%阿维菌素乳油,阿维菌素质量分数项目不合格。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桂运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