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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期间 西瓜地里起火
【字体: 】【2020年06月19日】【责任编辑:于梅】【阅读:68650 次】

  如果不是前几天突然烧起的大火,砀山县赵屯镇黄庄寨村村民老杨这几天应该在忙着收西瓜、卖西瓜了。但如今老杨只能一趟趟往村委会跑,想着尽量挽回自己的损失。

  老杨告诉记者, 他家今年种了3亩多西瓜,西瓜地边还有一个蔬菜大棚。“6月8日中午,我看到西瓜地里冒烟了,马上跑过去看,发现一田的西瓜都烧死了,蔬菜大棚也烧毁了。"老杨说,他到达现场后,火已经被扑灭,即将成熟的西瓜都被烧黑了。

  大火从何而来? 老杨介绍,他的西瓜地四周都是村民的麦地。“麦子收割后,很多秸秆都堆在田里。可能是有人点火烧秸秆,引发了大火。”老杨表示,火灾发生后,当地村干部和派出所都到了现场,“但现在仍不知道谁烧的火。

  老杨不是第一年种西瓜了。“去年,我的西瓜和蔬菜,一共给我带来3万多元收入。但今年,一切全没了。”老杨说,自己的损失非常重,但不知道该找谁赔偿,“我种的是西瓜,当时没法购买农业保险,不然损失可能会小点。”

   “现在是秸秆禁烧期,政府禁止点火烧秸秆。在没有找到放火人的情况下,村里和镇里有没有失职责任呢?他们该不该赔偿我损失呢?”老杨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接到老杨电话后,记者联系了黄庄寨村支书陈勇。他告诉记者,老杨的西瓜的确因为秸秆着火被烧,“但是谁放的火,目前仍没有查到。陈勇说,村里和镇里考虑到老杨的实际困难,已经准备给他发放一定数量的慰问金,“但老杨觉得太少。

  那么,老杨的损失究竟该由谁来赔呢?记者首先咨询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一位值班律师告诉记者,老杨应当向放火的人索要损失,在无法确定是谁点火的情况下,老杨可以举证当地政府或村委会存在过错或失职,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本报法律顾问、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韩宝认为,秸秆禁烧期内,当地政府的确有宣传禁烧的责任,但这起火灾的发生,不代表当地政府没有尽到宣传义务。如果无法确定责任人,应当认定此事为意外事件,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对于此事,韩宝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如果所种植的农作物有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买,应当积极参加保险,如果没有政策性农险,种植户可以自行参加商业财产险,这样在意外事件发生后,才能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报  作者:陆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