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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渔船检验处六大举措服务水产跨越工程
【字体: 】【2011年04月07日】【责任编辑:nana】【阅读:1460 次】

    2011年省渔船检验处将采取六大举措,着力加强渔船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服务水产跨越工程实施。

    一、加强渔船安全检验,严把渔船质量安全关。加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严格执行检验制度,规范检验程序,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破旧、有安全隐患的渔船登记关;二是严把新增水泥船的入渔关;三是严把救生、消防设备的配备关;四是严把渔船档案管理关。加强登记、检验和捕捞证的管理,稳步推进“三证合一”试点,探索经验,稳步推开。

    二、加强船厂和船用产品认可管理,提高渔船建造质量。大力宣传贯彻农业部11号令,积极推进渔船修造企业资质认可管理,鼓励引导船舶企业申报渔船修建造资格。加大“三无船舶”的清理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造船点,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建造渔船行为。加强省内修造渔船船厂日常监管,做到依法建造、安全生产,确保渔船修建造质量。继续推进船用产品资格认可,从源头保证渔船建造和装备质量安全。

    三、规范燃油补贴发放工作,提高渔民收入水平。加强调研,摸清家底,宣传政策,精心谋划,制定方案,确保公开、公正、有序、及时的发放到渔民手中。严禁违规操作,严禁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建立健全“一卡通”发放制度。全面开展2006年以来渔业燃油补贴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

    四、积极扩大渔业互助保险覆盖面,减少渔民因灾损失。扩大人保和船保规模,重点推进以长江、淮河及大型水库为主的船保工作。稳步展开养殖保险试点。

    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渔船安全管理基础建设。加紧市县机构认可申报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开展验船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检验人员实操能力。做好渔船信息和档案工作,做到一船一档,逐船登记造册,提高渔船信息管理水平。

    六、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推进“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结合长江禁渔、专项捕捞、增殖放流等工作,落实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加强与安全监管、海事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渔业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完善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事故调。

( 来源:省船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