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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四举措支持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字体: 】【2019年03月12日】【责任编辑:萍萍】【阅读:637 次】

  太和县大力支持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已由当初的23.6平方公里,扩展到99.4平方公里。各项经济和社会指标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2018年旧县核心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072元,超出全县平均水平18.3%。

  一是及时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意见等相关文件和规定。

  二是增强财政支持力度。县政府自2013年起,每年预算单列3000万元,用于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其中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资金扶持力度占2/3以上,并制定了《太和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经批准建设的道路、绿化、电力、水利、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予以全额补助。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示范园区建设的玻璃温室、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组培中心、冷链设施、烘干设备、生产性附属设施以及小农水自建工程等,由经营主体先行投入,建设工程结束后,县农委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按投资额的45%予以奖补”。

  三是探索金融支农办法。县农委先后与县农行、县农商行、县国元保险公司、县财政局合作开展了保证保险贷款、风险基金担保贷款,为入驻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贷款担保支持。

  四是积极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编制“太和县涉农政策选编”等各类园区资料,利用春节等节日期间,返乡探亲流大增,人才汇聚的大好时机,积极召开各种农业招商恳谈、座谈会议,广泛宣传涉农优惠政策,全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 来源:太和县委办 作者:谢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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