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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行蓄洪区内居民将渐进式搬迁 鼓励进城落户
【字体: 】【2018年01月10日】【责任编辑:泽原】【阅读:1227 次】

  1月9日,我省发改委牵头编制的《安徽省行蓄洪区人口控制规划》启动征求公众意见。今后,我省将通过多种方式,对行蓄洪区内的居民实行渐进式搬迁,另外公共基础设施将实行统一规划和建设。

  我省15处行蓄洪区亟待改善

  行蓄洪区是我省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蓄滞洪水的场所,又是当地居民生存的基地,长期以来存在生活空间不足、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撤退转移损失巨大等问题。为此,规划提出,将把确保行蓄洪区全面脱贫攻坚放在首位,注重行蓄洪区的民生和发展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本《规划》的范围为濛洼、城西湖、城东湖、瓦埠湖、南润段、邱家湖、姜唐湖、寿西湖、董峰湖、汤渔湖、荆山湖、花园湖、潘村洼、老汪湖、华阳河共15处行蓄洪区的总人口,包括区内居住在保庄圩内的安全人口、居住在设计洪水位以下的不安全人口和居住在庄台上的人口。

  本次规划范围内的行蓄洪区,分别涉及阜阳、六安、淮南、蚌埠、宿州、安庆共6个市16个县(市、区),总面积3855.96平方公里,区内总人口304.05万人。

  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进城落户

  今后,我省将根据人口分布特点,结合群众意见,采取迁入保庄圩、后靠安置、区外安置、投亲靠友或到城镇购买商品房等多元化方法,对行蓄洪区内的居民实行渐进式搬迁。其中,对于已建或规划建设保庄圩附近的人口,充分利用行蓄洪区内已有或规划建设的保庄圩或安全区就地安置。

  对于区内有安全高岗地的,后靠至安全高岗地安置;对于区内无法安置且区外有安置条件的,依托城镇、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连片新建集中安置区或保障性住房,集中后靠迁出。另外,对于有能力有条件的人口,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引导其通过城镇购买商品房、进城务工、投靠亲友等方式进城落户。

  公共基础设施将统一规划和建设

  按照《规划》,我省将开展行蓄洪区内人口情况调查,建立人口信息数据库,准确掌握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出生人口、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人口信息,防止人口迁入和返迁,力争年均人口机械增长率低于0。另外,设立搬迁咨询服务机构,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居民不返迁。

  为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我省将根据安置人口规模及相关行业标准,将安置区建设与农村道路畅通、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进行统筹整合,统一规划和建设供水、供电、道路、绿化、公共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活条件。

  “停建令”范围外禁止新建、改扩建房屋

  《规划》明确,在华阳河蓄洪区控制区范围内和引江济淮工程占地区域内,根据省政府“停建令”相关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在“停建令”涉及范围外的行蓄洪区内,禁止新建和改扩建房屋,原则上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组织和鼓励居民到规划的安置区建设房屋。对违反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将统筹推进违章建筑的检查、制止、登记以及拆除、罚款等。对确有新建、改建和扩建需求的居民,在区内安全地区或区外实行优先安置。

  (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方佳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