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头条关注  正文
省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社开始申报
【字体: 】【2018年03月20日】【责任编辑:清风】【阅读:2026 次】

  近日,省农委下发通知,组织开展申报2018年度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申报条件很严格。省示范家庭农场要符合《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八项标准等申报条件。从市级示范农场中择优推荐(省直管县可从县级示范农场中择优推荐)。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要符合《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方案》规定的八项标准等申报条件。从市级示范社中择优推荐(省直管县可从县级示范社中择优推荐)。

  省农委强调,同等条件下,带动贫困农户多的优先推荐,非贫困地区经营主体跨区域到贫困地区、行蓄洪区领办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优先推荐;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和“三变”改革试点的合作社优先推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优先推荐;开展托管半托管粮食规模生产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类的合作社优先推荐;开展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推荐;开展种养结合的适度规模家庭农场优先推荐;已列入安徽省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的优先推荐;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对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办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优先推荐;设立党支部的农民合作社优先推荐。县级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督导申报主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联系人章新振;联系电话:0551-62666823。

(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作者:刘刚 )